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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74号】》等有关法规,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对昆明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昆明人力资源中心大楼物业管理”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相应经营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此次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活动由昆明市明信公证处进行公证。
1、项目编号:昆采竞******70
2、项目内容:“昆明人力资源中心大楼物业管理”
[详见附件格式一 采购需求一览表]
3、项目预算:¥******.00元(人民币:壹佰陆拾玖万元整)/ 年
(现财政已拨款金额¥472940.00元,人民币:肆拾柒万贰仟玖佰肆拾元整,用于支付2021年8月15日至2021年12月31日的采购费用)。
本次采购服务期为3年(2021年8月15日至2024年8月14日,合同一年一签),
第一年服务期限:2021年8月15日~2022年8月14日。
谈判供应商须提供的证明文件
序号 |
证件(文件)名称 |
备注说明 |
1 |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
原件交工作人员查验登记 原件彩色扫描件制作于报价文件指定位置 |
2 |
法定代表人参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 或委托代理人参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身份证。 |
原件交工作人员查验登记 电子签章签名版制作于报价文件指定位置 |
3 |
提供经有资质的非本单位审计机构出具的最新一期(2020年度)内容完整、要素齐全的财务审计报告。新设立企业提供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原件交工作人员查验登记 原件彩色扫描件制作于报价文件指定位置 |
4 |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原件交工作人员查验登记 原件彩色扫描件制作于报价文件指定位置 |
5 |
缴税所属时间在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
原件或缴纳截图交工作人员查验登记 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缴纳截图制作于报价文件指定位置 |
6 |
缴费所属时间在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
原件或缴纳截图交工作人员查验登记 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缴纳截图制作于报价文件指定位置 |
7 |
供应商应具备规范有效的管理体系:具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
原件交工作人员查验登记 原件彩色扫描件制作于报价文件指定位置 |
注:提交的所有证件原件由工作员查验登记后于开标现场退回。 |
项目说明和要求
一、项目预算资金
169万元(壹佰陆拾玖万元整)/年(现财政已拨款金额472940.00元,大写:肆拾柒万贰仟玖佰肆拾元整,用于支付2021年8月15日至2021年12月31日的采购费用)。
其中:公共用水用电12万元/年,设备维护耗材28.5万/年,共计40.5万元(包干价)。此两项费用供应商报价时不得低于此金额,否则安非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条款处理。
物业服务费:128.5万元。
二、项目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三、实现功能及目标要求
昆明人力资源中心大楼(以下简称大楼)是开放式公共服务平台,大楼入驻单位包括:昆明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昆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话咨询中心以及市劳动就业服务局职业介绍中心。该项目的实施,服务方应当按照我单位要求,首先是保障大楼配套设施的安全运转,优化服务环境,在为服务群众和单位创建舒适整洁服务平台的同时,提高服务质量标准化水平,保证大楼整体功能的发挥,保证大楼整体工作的有序运行,最终确保实现政府资产的保值增值。
服务方在服务过程中,按照项目要求配备有资质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工资不得低于昆明市最低工资标准(工资不含国家规定必须支付的社会保险及其他应付费用),并按照国家规定购买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服务方在服务过程中,未经我单位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泄露大楼相关信息,不得干扰和影响大楼开展的正常工作,服务质量接受我单位的监督考核。
四、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服务地点为昆明人力资源中心(昆明市官渡区民航路229号),于2004年经市建设局和市发改委同意开工建设,2006年投入使用, 占地面积14.4亩,其中建筑面积14154平方米、地面停车场面积2800平方米、绿化面积2655.93平方米、公共活动面积1168.07平方米。
目前,大楼属于对外公共社会化服务职能平台,入驻事业公共服务单位5家,入驻单位工作人员常年保持在160人左右,大楼年均接待服务量20万人次以上,根据政府职能部门安排,年均举办公共就业等专项活动均保持在百场以上。
五、项目工作内容
(一)大楼维护及设备运行
1.大楼内部维护:
(1)给水设施保障:含30立方米不锈钢水箱一套、变频无负压水泵4台套及相关管线、水表的日常维护、保养和检修。
(2)排水设施保障:含排污水系6台套、地下停车场蓄水池及倒水沟、地面排水沟、沉淀池、玻璃顶面倒水槽、楼顶落水口及落雨管等,对以上设施必须做到逐月检查和检修,保障每年4次清掏工作。
(3)供电设施设备保障:含配电室一间、高压配电箱1套、高压开关3套、低压配电柜7套、发电机室一间、楼层电控箱6套、其他电控箱13套,以及公共区域开关插座及供电线路等的日巡日检,保障大楼用电安全。
(4)门窗维护:含大楼内所有材质门窗及附属锁具、锁扣、滑道、活页的日常检修,保障大楼入驻单位的工作安全及使用需求,除特殊原因外,必须做到当日接报当日处理。
(5)公共区域地面、墙面及吊顶:大楼公共区地面、墙面及吊顶的日常巡查和修补,做到每周一查,发现破损、开裂等情况,应当及时上报,并及时组织修补。
(6)公共区域照明:含大楼内部及停车场照明设施设备的检修及光源的更换。
(7)卫生设施:做好14个卫生间及7个垃圾清洁房内附属的感应清洁设备、冲水设备、下水管路、供水管路、分割设施等维护,包括公共区域痰桶和分类垃圾收集设施的各项日常巡检和维护工作。
(8)玻璃顶:保障玻璃顶面的防水、破损玻璃处理等工作,做到日日巡视,发现安全隐患应当第一时间上报,根据工作安排做好处理。
(9)安防设备保障:含模拟型号监控设备一台套,室内室外公含枪机21套,球机3套、电脑显示器2台、储存设备2台、监控室2间,应当保障监控设备的全天候实时安全运行和及时管理,包括监控室内防静电地板、线路等附属设施,保证24小时故障应急处理。
2.室外区域维护:
(1)地面停车场:含非机动车停车棚、门禁系统、值班岗亭、地面、交通导线等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保障大楼车辆的安全有序停放,每周巡检一次。
(2)绿化浇灌供水网及设施:保障浇灌水网及设施的正常使用,做到日日巡检防止破损漏水等浪费现象的发生,对花台、栏栅每周巡检一次。
(3)维护工具的配备,日常维护所需零部件的采买等费用由服务方自行承担。
(4)临时交办的其他维护工作。
(二)公共用水用电
实时保障大楼接待服务的公共照明及公共用水量(含卫生间及绿化灌溉),独立保障每年公共照明用电约20万度,公共用水量约1.1万立方。
(三)绿化管养
1.大楼内部:公共区域内及服务窗口绿化植物的购买及管养,保障公共区域绿化物生长健康,无枯枝败叶;绿化物及种植容器美观清洁,无明显灰尘、污渍。
2.室外绿化带内所有植被的浇灌、修整、防冻、移栽、施肥、苗木移种、病虫害防治等,做到因时制宜, 日日有养护。
3.若因工作不善等原因导致植被或绿化植物损失或死亡的, 自行承担对植被或绿化植物的原种进行补种或经我单位同意后补种其他品种绿植。
4.绿化工具的配备、化肥和农药及所需物料的采买等费用由服务方自行承担(此项费用必须列明)。
5.临时交办的其他绿化工作。
(四)安全、消防及秩序维护
1.安全及秩序维护
(1)日常工作:大楼内部正常安全工作秩序维护,含实时监控1人、消防监控1人, 大厅门口防疫人员1人,大楼秩序巡查员1人、停车场秩序维护管理1人、非机动车保管站管理1人,车辆进出口管理1人、消防设施日常巡检等。
(2)特别任务:大型活动现场布置及秩序疏导维护、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
(3)完成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2.消防维护
每年组织不低于2次的消防演练和培训,对大楼内部公共消防设施设备,含喷淋系统、消火栓箱、水泵、稳压系统、稳压罐、应急照明、烟感报警器、声光报警器、应急广播及消防报警系统等,做到每日一检,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及更换,建立消防工作台账,确保大楼公共消防设施设备的完好安全运行,对发现问题应当当天及时处理。
(五)公共卫生维护
1.日常清洁:包括大楼内部公共区域地面、楼道每天清洁2次,卫生间每天清洁4次,公共大厅地面每天清洁3次,大楼外围停车场每天清洁1次,垃圾间垃圾分类清理按照昆明市政府垃圾分类要求每天开展清洁。
2.定期全面清洁:包括每周维护绿化带卫生1次,每月开展公共卫生设施、大楼墙面及顶面的全面清洁1次,每季度开展卫生间全范围、地下车库全范围的卫生清理1次。
3.化粪池定期安排清理,每年不得低于2次;垃圾堆放点清理,应当基本保障2日1次,对于特殊情况应当实时清理;公共卫生消毒保障根据政府部门要求和标准执行,大型活动的公共卫生保障等。
4.地面保养每年不低于4次。
5.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能源资源管理
按照云南省节约型机关创建标准开展物业管理维护工作,完成每年能耗管理目标,负责制定大楼节能措施、节能管理制度;设施设备更新,维修选用节能产品;每月开展能耗管理工作,提供大楼入驻单位实际能耗数据,建立能耗管理台账。
六、项目人员配备
本项目共配备服务人员29名,其中管理人员1名(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国家注册物业管理师证书或建设部物业企业经理上岗证,并提供该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公司工作六个月以上的证明文件<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导台服务人员2名,保安16名(其中12名须持有保安员证,4人须持有中级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保洁6名,绿化2名(持园林、园艺、绿化证书均可),水电维护2名(须持有高压电工作业证或低压电工作业证)。
所有配备人员须按岗位进行统一着装。
七、承接标准
本项目承接方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物业管理服务资质证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合同履行期限
公共服务大楼是政府与人民群众间的重要纽带和桥梁,为确保政府资金得以合理合法使用,完善公共服务的服务机制,建立更加规范的公共服务体系,针对该项目特点,服务方需具备一定的专业性和延续性,拟定服务周期为三年(2021年8月15日至2024年8月14日,合同一年一签),并且由我单位采取每三个月考核一次的方式对服务方进行服务质量考核,若考核不合格,我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选用第二成交候选人为我单位的服务方。
成交价即为第一年(2021年8月15日至2022年8月14日)服务的合同价;第二年及第三年合同履行按云财采(2015)16号、云财采(2016)22文件执行。
九、采购方式及资金支付
本项目严格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 (昆政办〔2016 〕34号文件),以及其他有关政府采购的文件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备案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为保障项目资金安全和绩效管理,同时兼顾项目的顺利实施,我单位严格按照绩效管理考核制度要求,项目资金按每三个月为一期进行支付, 具体实施细节根据签订服务合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