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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自购物资第二次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SJXS-2021-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鲁南高速铁路菏泽至曲阜段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8〕714号 )、《关于雄商高铁并行鲁南高铁段及引入菏泽东站相关工程与鲁南高铁同步实施的批复》(山东省交通厅2020年6月4日文)、《国铁集团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新建鲁南高速铁路菏泽至曲阜段菏泽地区京雄商高铁同步实施工程变更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0〕461号)批复建设,项目建设管理单位为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鲁南高铁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所需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前次招标所流标的钢材、粉煤灰、声测管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新建鲁南高速铁路菏泽至曲阜段菏泽地区与京雄商高铁项目同步实施工程Ⅰ类变更设计工程,具体范围为雄商高铁菏泽特大桥DK560+414.79(439号墩)~DIK575+421.72(商方台尾)段、定陶特大桥DIK579+556.45(24号墩)~DIK579+694.15(27号墩)段、菏泽东站DIK575+421.72~DIK578+696.91段,线路长约18.415km。 2.2 招标内容 见附表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格条件。 3.1.1 钢材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2)生产厂需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 (3)允许代理商代理多个钢厂的产品进行投标,代理商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人民币。 (4)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三年(2018年-2020年)每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有CMA、CNAS或CAL标识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 (6)生产厂家需出具近三年(2018年-2020年)的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工程项目的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及相对应的合同,每年至少一份);因产品质量问题被国铁集团(原铁路总公司)通报暂停投标资格或清除出铁路建设市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被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鲁南高铁公司、中国中铁及招标人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7)代理商须提供投标物资生产企业签署的针对投标包件的唯一授权函,确认将通过代理商向本项目提供的投标物资质量、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生产企业与其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 (8)代理商(代理的厂家必须同时满足资格条件中生产厂家的要求)需出具近三年(2018年-2020年)的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工程项目的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至少二份,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必须一一对应)。 (9)投标人需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 3.1.2 粉煤灰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或代理商,且生产厂家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人民币。 (2)生产厂家年生产能力20万吨以上,能生产Ⅰ、Ⅱ级粉煤灰。代理商投标的物资必须是电厂原厂生产的粉煤灰,不接受二次加工的产品。 (3)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必须具有分选设备),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符合《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铁建设【2010】255号)文件规定,提供近三年(2018年-2020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有CMA、CNAS或CAL标识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至少两份)。 (5)生产厂家需出具近三年(2018年-2020年)的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工程项目的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至少两份供货合同); (6)因产品质量问题被国铁集团(原铁路总公司)通报暂停投标资格或清除出铁路建设市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被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鲁南高铁公司、中国中铁及招标人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7)代理商须具有与投标物资生产企业或其总代理企业签署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合同),确认将通过代理商向本项目提供的投标物资质量、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生产企业与其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 (8)代理商(代理的厂家必须同时满足资格条件中生产厂家的要求)需出具近三年(2018年-2020年)的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工程项目的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至少二份,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必须一一对应)。 (9)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 3.1.3 声测管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注册资金2000万元及以上人民币。 (2)生产厂家必须具备声测管年生产量300万米以上的能力。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及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三年(2018年-2020年)每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有CMA、CNAS或CAL标识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 (4)生产厂家需出具近三年(2018年-2020年)的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工程项目的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至少二份,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必须一一对应);因产品质量问题被国铁集团(原铁路总公司)通报暂停投标资格或清除出铁路建设市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被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鲁南高铁公司、中国中铁及招标人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5)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按照国铁集团(原铁路总公司)《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规定纳入供应商信用评价。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须在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CA登录系统并网上进行投标信息填报(CA办理方式:http://124.128.84.51:9000/jnggzy/jnggzyca/index.jsp);系统技术支持联系方式:详见http://******。投标人用数字证书登录后,点击“铁路工程”找到对应项目招标公告,点击“我要投标”按钮,成功后下载回执,持回执联系购买标书。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1 年1月18日上午8:30至2021年1月22日下午 16:30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月22日下午 16:30 前将①填写好并加盖公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表2)电子彩色扫描件、②可编辑的投标申请表电子文档(word或excel文件格式)和③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报名成功回执,以邮件形式发至电子邮箱******以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邮件标题格式为“雄商高铁投标申请表——投标人名称”,以上三个邮件附件缺一不可。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附表1,售后不退。 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电汇、网汇(不接受现金、信汇及个人汇款等方式)至以下账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完全一致。购买多个包件请合并付款。参加了第一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无需重复交纳标书费,请在邮件中注明二次参加。 标书费汇款账户名称: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中心 开 户 行:建行济南济东支行 银行账号:3700 1615 5520 5015 3756 4.3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招标组织单位在收到报名邮件和标书费后,每天11:30或16:30统一集中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邮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 2021 年 2 月 7 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9 时 30 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2 月 7日上午 9 时 30 分; 地 点: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服务中心1号楼B区办公楼1层门外 5.2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在开标之前签到并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受疫情影响,本次招标将采用场外(办公楼1层门外)收取投标文件、场内腾讯会议线上直播开标的形式进行,开标会场禁止投标人进入。 5.3 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投标人留意电子邮件信息。 本次招标公告在济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信息。 7.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鲁南雄商高铁同步实施工程项目经理部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工业南路59号中铁财智中心8号楼4层 联 系 人:杨兴睿 王恒 联系电话:****** 邮 箱:****** 标书费汇款账户名称: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中心 开 户 行:建行济南济东支行 银行账号:3700 1615 5520 5015 3756 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名称: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鲁南雄商高铁同步实施工程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古槐路支行 银行账号:3705 0168 3808 0999 6789 附表:1. 招标物资包件划分表 2. 投标申请表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五日 附表1:招标物资包件划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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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中铁十局鲁南雄商高铁同步实施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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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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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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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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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委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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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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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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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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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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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投标包件: 2.其它说明: 投标人(章)
年 月 日 |